雇佣制下,外籍劳务人员在韩合法务工时间最长为5年,期间家属不能陪伴。5年务工期满后必须出境。如欲再次赴韩务工,需根据雇佣制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在5年期限内,外籍劳务人员与雇主可自主协商确定每次合同的具体期限,但每次合同期最长不能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可与雇主再协商更新。合同更新后您还应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居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
由于所在企业停业或倒闭等不可避免的原因需要变更工作单位时,外籍劳务人员应向所在地的雇佣支援中心提交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变更次数原则上只限3次。劳务人员需注意的是,重新选择工作单位时必须通过雇佣支援中心的介绍,不得通过朋友或私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自行寻找工作单位,否则将被视作非法滞留人员受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处罚。非法滞留者被遣返回国后将被禁止再次入韩。